闫超群同学截止2013年12月20日前仍未参加课程实习,现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节第二十二条、第六节第三十三条(2)严格处理。请尽快与系办取得联系并办理休学、停学手续。
卢舜胤老师:18681831484
办公室:81530103